人事科

     在人事处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含附属单位)人事调配工作,其职责如下:

1 、协助处长做好人员编制工作;

2 、协助处长做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制工作;

3 、协助处长做好人事调配规范管理工作;

4 、负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方案、公告、考核、报批、报到等工作;

5 、负责校内外人员调动工作;

6 、负责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

7 、负责编制内工勤人员合同管理工作;

8 、负责编制外用工计划、招聘、考核、报批、办理社会保险、计发工资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学校独立经济核算后勤服务单位的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工作;

9 、负责教师教育终身奖审核、申报工作;

10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11 、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2 、负责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

13 、负责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14 、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5 、负责办理辞职、辞退、离职等解除聘用关系手续;

16 、负责社会保险工作;

17 、负责新进职工安家费、租房补贴发放及博士后安家费申请等工作;

18 、负责办理残疾人年审、劳动年审工作;

19 、指导各附属单位开展人事调配工作,办理有关人事调配报批手续;

20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科档案室工作职责

1 、保管人事、干部档案,积累档案史料;

2 、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干部档案及档案材料。审定“三龄一历”,审核新进教职工档案;

3 、办理人事、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工作;

4 、做好干部、人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 、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技术;

6 、更新维护教职工信息数据库,完成市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报送,向学校决策部门提供与人事信息有关的报表信息和数据。

7 、管理印章,提供有关身份、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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