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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编辑:严家林      发布时间:2026-06-05

部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科研平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147号)精神,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20265月底至10月底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为做好我校参赛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我校生物医药、中医药与大健康、智慧医疗等学科优势,激发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汇湾区 博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65月底至10月底

三、决赛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

四、大赛赛制

(一)赛组设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

(二)赛道设置。创新赛、创业赛按照相关专业领域各设立10个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中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研究与运用、现代服务业与其他行业领域。揭榜领题赛不划分赛道。

(三)赛事环节。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复赛和决赛采取线上、线下路演+现场答辩方式。揭榜领题赛不设复赛。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含1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未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2661日(不含),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初创型企业(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参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揭榜领题赛

揭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含1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

2.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四)不得参赛情形

曾在第一、二、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及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含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曾在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创业赛。

同一项目只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同一人员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但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其他多个赛道;同一人员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可同时参加揭榜领题赛;同一人员或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张榜项目。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登录大赛官网(https://www.gbadoctor.com)注册报名。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官网报名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52416:00 — 71524:00

创新赛、创业赛报名(大赛官网注册报名)

615— 83124:00

揭榜领题赛报名(大赛官网揭榜领题赛入口报名)

731日前

报名材料审核及参赛资格确认

815日前

初赛(书面评审)

8—9

复赛辅导及复赛

9—10

决赛辅导及决赛

10月底

决赛(东莞松山湖)

注:工作时间安排如有调整,以大赛组委会届时通知为准。

七、激励与支持政策

(一)省级奖励政策

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共颁发特等奖及金银铜奖共64个。创业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创新赛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25万元、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的第一阶段资助在大赛结束后发放,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符合条件的,可按奖级分别申请第二阶段资助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

2.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金奖(最佳方案)1个,相关奖励由发榜企业兑现。

3.本届大赛将作为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奖且符合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可直接按名次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4.职称晋升:入选决赛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奖项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根据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5.对入选决赛的选手来粤留粤创业的,其创办的企业可优先纳入广东百家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设站。

(二)学校配套激励政策

1.编制与岗位专项激励。获得本届大赛创新赛特等奖、金奖的在站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应聘我校编制内教师、科研岗位时,可优先考虑。获得银奖、铜奖的在站博士后,在应聘我校教师、科研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附属医院参照执行。

2.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入选决赛的参赛选手,按照广东省赛事配套政策可破格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本次大赛获奖成果、参赛项目计划书、申报书等参赛材料可作为个人职称评审的代表性成果与重要加分依据。

3.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赛获奖项目若在校内落地产业化转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将围绕知识产权布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供需资源对接等维度提供专业化服务,优先推荐入驻学校科技园,优惠使用校内科技园场地。

4.评优评先及博士后招收支持。大赛获奖团队及个人,在学校年度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对获奖的合作导师可适当放宽博士后招收人数限制。获奖团队中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毕业进站可不占用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指标。各附属医院参照执行。

5.专项经费保障。对晋级总决赛的参赛团队,全额报销参赛差旅费、答辩材料制作费、路演展示费等全部参赛相关费用。

八、校内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61—610日)。召开全校参赛动员部署会,发布赛事通知及政策解读,全面摸排校内在研项目,精准挖掘具备创新性、产业化潜力的优质项目。

(二)项目征集与报名(610—630日)。组织学校本部、各附属医院及联合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与团队登录大赛官网完成注册预报名,分类梳理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参赛项目。各参赛团队须于630前将参赛项目信息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项目优化与提交(71—720日)。组织专家对项目提出修改优化意见,筛选优质项目纳入重点培育名单。各参赛团队须于72024:00前完成大赛官网最终报名及材料提交。

(四)资格审核(720—731日)。配合大赛执委会开展参赛项目资格复核工作,确保所有参赛项目顺利通过官方资格审核。

(五)复赛、决赛辅导培育(8—10月)。项目晋级复赛、决赛后,学校将组织一对一专项强化辅导,开展路演模拟、答辩演练、商业逻辑打磨等培训。

(六)决赛参赛与保障(10月底)。由校领导带队,组织晋级决赛团队赴东莞松山湖参加总决赛,全面做好参赛后勤保障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摸排。各附属医院、相关学院须指定专人专项负责赛事组织工作,深入科研实验室、临床科研一线,精准摸排挖掘优秀科创项目与优质参赛人才,广泛动员博士、博士后及出站创业人才积极参赛

(二)协同联动,规范高效推进。人事处定期研判赛事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团队报名、知识产权梳理、商业计划书撰写、赛事申报等各类问题。前置开展知识产权归属、竞业禁止、科研合规性审核,全面规避法律风险。

(三)以赛促产,注重实效落地。坚持赛事比拼与成果转化并重,将参赛全过程作为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重要契机,引导参赛团队主动对接大湾区产业政策与企业技术需求,推动赛事创新成果从赛场走向产业

十、联系方式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4508663

大赛官网:https://www.gbadoctor.com

大赛执委会:0769-21668661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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