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博士后出站来穗工作人员安家费申请指引
编辑:叶立为 发布时间:2024-10-17一、申请条件
(一)穗人社规字〔2019〕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穗人社规字〔2019〕8号文有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可在履行合同/协议(含试用期)满1年后申请第一期安家费(15万元),隔1年申请第二期安家费(15万元)。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项目安家费、住房补贴等同类资助的博士后,博士后安家费申请金额应扣除已申请通过的其他项目经费总额,且限于在市属单位工作期间申请,原则上5年内发放完毕。
二、申请材料(原件彩色扫描)
1. 境内博士后研究人员
(1)中国博士后网出站备案证明(路径:中国博士后网—进出站业务—进出站记录,请截全图,含页面右上角的姓名)
(2)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增人卡(用工关系应为全职;提交"增人卡"的,须同时提交与市属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5)博士后证书
(6)获市级财政其他项目安家费、住房补贴同类资助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2. 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
(1)博士后进修证明(外文证明须附翻译件)
(2)博士后阶段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港澳地区提交“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3)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4)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增人卡(用工关系应为全职;提交"增人卡"的,须同时提交与市属事业单位签订的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5)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6)获市级财政其他项目安家费、住房补贴同类资助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三、网上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家园网站(网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入博士后频道, 进入“高层次人才系统”,点击单位或个人业务下的相关经费申请业务,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部门负责人、联系人等相关信息请按以下修改:
出站后接收的单位:广州医科大学(455344192)
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
主管部门:广州医科大学(455344192)
部门负责人:广州医科大学XX学院院长/XX部门处长的姓名
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
单位传真:020-37103089
联系人:郑颖
联系人办公电话:020-37103089
联系人移动电话:13826473621
联系人E-mail:gyrsc_document@163.com
四、注意事项
1. 请务必在博士后网站完成出站备查后再申请博士后安家费。
2. 请注意“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分站、基地)名称”,需填写完整名称,含后缀(如:XXX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① 流动站的后缀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② 工作站的后缀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③ 基地的后缀是: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3. 请注意“现第几次进站(广州市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分站、基地)”,如博士后单位非广州市属,需填写“0”。